问题 | 租赁合同条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赁房屋协议期满之后,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若承租方有意向续订租约,则应与出租方进行充分的磋商并协商确定续租期限,同时原租赁合同仍将持续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也可选择重新签署新的租房契约;如双方均明确表态不愿意再续签合同,那么原有的租房合同即告失效,租赁关系亦随之终止。 在此情况下,承租方有义务尽快归还租赁物,且返还的租赁物必须符合在按照约定或根据租赁物本身特性使用后的应有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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