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父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则不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所购置的不动产,如若将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的所有者姓名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时,那么这笔房地产应当被视为仅是对于其孩子单方面的赠与。因此,在此情况下,理当确认为该套房屋系为夫妻中的某一方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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