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合同没到期要拆迁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租赁合约尚未到期时,若店铺遭受拆除,应当对出租人(即店铺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同时亦需对使用人(即店铺使用权人)进行合理的安置。在此情况下,对于拆迁补偿款项的计算,应涵盖以下几种重要方面:
首先是替代商铺的租金价差损失; 其次是经营亏损; 第三则涉及到商铺因歇业而造成的停产停工损失; 再者就是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装修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 此外,还包含搬迁费用,以及为解决员工聘用问题所需支付的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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