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期没到不想租了,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赁期限尚未到期而意欲停止租赁时,鉴于此类行为属于违约,承租方通常需要依据合同内容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如遇法定特别情形,则不在此限。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与纠纷,房东与租户可通过友好协商提前终止合作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就提前解除合约所涉及的各项条件以及押金的返还、保管等事宜达成协议。 通过合理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有助于最大化地降低各方利益受损的风险,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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