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没到期要求搬走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东在租约尚未届满期间请求租户迁出时,对于赔偿事宜的处理常依赖于彼此签署的房屋租赁契约中所列明的条款。
以下分别介绍几种常见的赔偿方案及相关考量因素: 1.协议细节: 首要任务便是审慎阅读租赁合同中与提前解除租约以及迁出相关的条款。 若合同内已明确规定此种情形下应如何进行赔偿以及具体的金额,则双方需依据合同条款展开协商并进行合理的赔偿解决。 2.实际损失补偿: 若是合同中对此类事项表述不清,或是所设定的赔偿标准难以完全弥补租客实际遭受的损失,租客完全有权利向房东索要符合其实际损失程度的赔偿。 这其中囊括了租户因提前迁出导致的额外花费,例如搬家费、短期租房花销等各类支出。 3.退还剩余租金: 假设在租约期间,租客已经承担了部分乃至全额的租金,然而却因为房东提出的提前解约而失去了继续居住的资格,租户则有权向房东要求返还尚未居住周期内的租金。 4.违反合约责任: 若房东做出无止境提前解约的决定,实属不当之举,构成了违反租约的行为。 租户可依照租约条款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诸如支付违约金甚至赔偿其他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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