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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期租赁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不定期租赁合同啊,就是那种双方没有明确说租多久,或者说得不太清楚,法律也帮不上忙的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个期限。要是谈不拢,那就得想想其他合法的方法来确定期限了。这种合同的好处就是灵活,能适应各种情况。比如,你们没明确租多久,或者虽然没签合同但已经开始履行了,再或者约定了租六个月以上但没签合同,这些都可能变成不定期租赁。当然,虽然灵活,但双方还是要遵守规矩。想解约的话,出租人得提前告诉承租人,还得给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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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