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唯一住房司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拍卖唯一住房,符合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等条件的,法院可以执行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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