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原廉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住户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可调换房源中,选择调换租金较低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
具体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材料:书面申请和承诺书、收入证明、履行廉租住房合同情况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出具)等; 第二步,申请人到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提交换房申请材料。 第三步,小区房屋租赁管理站负责将资料齐全的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 第四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及应缴纳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标准。 第五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与核准申请人家庭签订换房协议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申请家庭应保障面积-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家庭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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