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房租的东西能扣下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不交房租东西不能扣下。
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也可以让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逾期未支付租金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不得擅自处分租客物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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