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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