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几个月可以退房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且逾期超出了一定的期限,那么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将有权利选择撤销购买该房屋的决定并要求退还原先支付的购房款。
通常而言,这一期限会在购房合同中以明文条款的形式加以规定,可能为三个月或更久。 然而,若合同中并无此类规定,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过合理催告后的三个月期限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诸多因素,例如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的具体原因以及消费者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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