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签了定金协议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房协议并交纳定金之后,便不可轻易要求退房或追回所付款项。
这是由于购房协议具备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性,不容任意解除。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依法订立的合同对于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各签约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购房者能够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以及退还定金的请求,那么在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解除本认购书并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在签订认购书之际,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展示并详细解释未来即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便购房者能够充分理解该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可能带来的相关合同风险。 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第二个自然日起,购房者便无法再以未能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为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若购房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房地产开发商同样拥有解除认购书的权利。 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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