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五证不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全面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项法定证书,那么作为消费者,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坚决反对签署购房协议,因为在无完备资质的开发商手中购买房产是非法行为; 其次,若在不知情或被诱导的情况下与未达标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您有权要求对方尽快补充齐全所有必要证件,否则可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关利息补偿; 最后,如开发商拒绝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您可以向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投诉举报,甚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判定购房协议无效,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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