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上市的安置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安置房在交易过程中遭遇一房两卖的困境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面临此种境况的买家应当迅速并且详细地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进行深入的协商沟通,同时亦可考虑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对原来的开发商提起诉讼,以此寻求追究购买者在这一房地产销售中的违约责任。
在遇到了一房两卖的复杂情况且被迫解除购房合约时,购买者除了有权利主张全部返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对应的利息外,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双倍。 以下是具体的法律条款以供参考: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倘若一方采用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欺诈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项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明确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程序后方能生效,否则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如果当事人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则需承担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损失等多种形式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若一方通过欺骗的方式,导致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违反其真实意愿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欺诈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