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烂尾房业主停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业主购买之房产烂尾使其无法顺利接受交付,旨在停止偿付房贷的,则可采用以下三种措施加以执行:(1)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在这种情形下,业主有权向银行申请暂时中止支付房贷,然而,最终决定权仍掌握在银行手中,需根据不同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2)寻求政府部门协助鉴于此种状况,业主可向主管寻求帮助,请他们介入协调处理房屋交付及房贷偿还事宜。 (3)诉诸司法程序对于上述问题无果者,业主亦可行使诉讼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购房合同以及落实于该项目中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一旦合同得到依法解除,那么业主便有理由停止还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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