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约定金归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保证金方面的争议可选择寻求住房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助和调解。
该机构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依据相关法规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性监督,以确保所有交易行为皆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 若您觉得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遭到侵犯,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让他们协助解决这一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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