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现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延期交房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应当立即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的处理方式便是向受害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对于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偿付,若先前签署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理当严格遵循合同条款; 倘若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说明,则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具体而言,若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除此之外,若符合法定条件,购房者亦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者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义务,双方均可申请解除合同。 因此,在面临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选择要求违约金赔偿或是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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