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两年了能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希望中止或取消购买合同,那么他应首先采取必要措施向开发商提出催告。
其次,倘若在接到催告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便拥有了法律赋予的权利,撤销合同。 具体来说,购房者能够撤销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 其次,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发出了催告; 最后,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所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并非无限期的,而是从发出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 也就是说,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均可随时通知开发商撤销合同。 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 此外,如果在购房者获得撤销合同的权利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该项权利,那么撤销合同的有效期将会被缩短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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