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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有效么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将尚未竣工的预售房屋进行转售,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买卖的标的实际上还未实际构建出来。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物品或服务的买卖行为,其合同效力是被认可和保护的。
因此,当转售合同签署之际,所转让的房屋尚未实际存在,这并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当然,如果在未来房屋未能如期完工或者转让方未能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那么这就涉及到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了。
其次,我们要强调的是,将预售房屋进行转售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未违反强制性的法律法规。
再者,我们必须认识到,房地产市场的限售调控措施,其本质上属于政府政策的范畴,它并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仅仅会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期限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
因此,总的来说,以预售房屋作为转让标的的转售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是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并且受到了法律的充分保护。
但是,我们同样需要认识到,由于在合同订立之初,标的物并未实际存在,且缺乏相应的产权证明文件,因此,在交付占有以及办理过户登记以实现所有权转移的过程中,合同义务的履行周期将会相对较长,从而增加了交易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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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