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协议没有盖章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房过程中缴纳的定金是无法进行退款的,这是因为无论是购房协议还是相关合同,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是往往会有购房人庄重且清晰的手写字迹,并且还会附带指纹作为确认。
即使在没有盖章的情况下,想要追回定金也是相当困难的,除非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了违约行为,那么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定金。 需要明确的是,购房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不能够随意地进行解除。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任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合同的各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各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 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以及退还定金的请求,那么在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开发商应该立即解除本认购书并返还定金。 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开发商有责任向购房者展示并详细解释未来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者也应该充分理解该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以及相关的合同风险。 在两个自然日之后,购房者就不能再以不了解合同内容为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同样,如果购房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也有权解除认购书。 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定金将不会被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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