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签了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让开发商能够提前销售房屋,他们需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以确保商品房交易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同时,商品房的预售也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备案手续。 在签订了预售合同之后,是无需再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必须与购买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外,开发企业还应在签约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广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也可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则必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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