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房产纠纷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发生纠纷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身为消费者的我们,常常面临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机构来解决问题的困扰。 那么,面对这些购房纠纷,究竟应当寻求何种渠道予以解决?接下来,由为您详细解读。 一旦房地产业发生纠纷,通常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而具体管辖权则取决于争议类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涉及到房地产合同纠纷时,属地的人民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因此,明确纠纷类型并确定相应的管辖部门显得尤为关键。 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 因此,对于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其管辖权归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有; 若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一般而言,若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然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应适用一般的管辖规定,而是应遵循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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