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可以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缴付房屋订金之后,理论上是允许当事人选择撤销交易并索回定金的。
然而,是否能够退款往往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而言,若购房者希望取回定金,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中,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返还定金的请求:首先,当开发商尚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在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时,其与购房者之间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其他形式的文件,亦或是双方是否已经就定金的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 其次,倘若开发商虽然未能获取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是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该证书,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除了应当如数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再次,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并且成功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全部现金; 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相应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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