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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款买房只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购买期房时签订的预售合同乃是理所当然之事。
根据其严格的定义理解,预售合同是一种在购买人(亦称之为预购方)与销售商(称为预售方)之间达成协议后形成的,购买人预先支付货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额款项,以及出售方向未来某段时间内将商品交付给购买人的一份商品交易合同。
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该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因此,预售合同中蕴含着“预定”的深意,即开发商需按照约定的日期向购买人提供房屋,且应严格遵循预售合同中所规定的价格、品种、质量、规格、期限、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等各项要求来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预售合同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提供房屋,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购买预售房屋的过程中,务必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手续,这也直接关系到后期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证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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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