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通知交房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所秉持的“有约必依,依法行事”这一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电话、短信等方式的告知同样无法证明开发商已切实履行了通知的职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审理商品房相关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大部分法院向来更为倾向于支持开发商的立场。 个别的情况下,法院仍能判定开发商已成功履行通知义务。 倘若开发商已经通过某种方式正式通知你办理交接手续,那么请仔细检查该房屋是否符合法定交付标准。 若实质性的条件尚未达到,你有权选择拒收房屋。 即便开发商已经发出交房通知,但若你未能如期收房,则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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