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延期交房,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向买受人正式交付所购买的房产。
其中的常见判断标准包括: 1)尽管已经超过了双方在合同时书面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但购置的房产仍然尚未达到可以实际交付的条件; 2)例如,该房产的建筑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或者尚未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亦或是其配套设施尚不完备等等。 此外,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交付通知书或相关文件,或者虽然已经发出了交付通知,但是购置的房产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正常投入使用,那么也可以被视为延期交房的情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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