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房时,购房时产生的相关税款能否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契税退还问题,税务机关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以下处理方案:
若纳税人已经按照预售面积与预售房款承担相应的契税额,然而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由于实际测量结果与预售面积存在差异,导致房款金额产生调整,造成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费高于预期,此类情况下权益受到损害的纳税人有权提出退税申请。 其次,若商品房交易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并购意向,买卖双方可解除原有的房屋销售合同,并签署正式的退房协议。 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纳税人也是有权提交契税退还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 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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