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处房产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每一位公民在法律纠纷案件中对自身所持有的陈述或观点负有义务提供证实的支持证据。
若在法庭上,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或者当法庭意识到审理此案需要特殊类型的证据作为支撑时,法庭则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在涉及房地产权益的诉讼案件中,倘若原告声称拥有某处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原告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其对此房产的合法权益。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购买房屋的合同文件、产权证明文件以及支付款项的收据等。 若原告未能提供上述证据,法庭将会依据被告所提交的证据及已经查实的事实情况,来判定原告的主张是否具有合理性。 若双方均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各自的主张,法庭将全面且客观地审核所有证据,并根据证据的充分性与可靠性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若证据不足以支持任一方的主张,或者存在其他法律问题,法庭可能会裁决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采取其他适当的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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