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过户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后买房并申请办理房产证事宜,在此特别提醒您注意相关流程和要求。
首先,关于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前往的规定,尽管夫妻双方均可亲自到场参与办理手续,但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无法同时出席的情况,此时便需要提供各自的私人印章以资证明。 若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按照规定则需要同时提供配偶双方的私人印章以供核实。 其次,关于办理房产证所需提交的资料及流程,我们建议您反复确认与核实。 诸如合同、发票以及测绘报告等各种凭证资料,需要严格审核其内容一致性,确保措辞准确无瑕疵,各项数据与日期完整正确无误。 值得强调的是,在普遍状况下,婚姻登记后所取得的房产都可视为双方的共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结婚之后所购买或继承的物业,无论是由丈夫还是妻子个人投资,都将成为夫妻共有,由两人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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