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未批下,已到交房时间能否办理交房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并签订购房协议后,若规定交付日期已经临近,而贷款申请尚未获得批准,那么您应该依据先前签署的购销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做出具体判断和处理方式。
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应当立即提供准确无误的贷款申请材料,或者将过去的不良信用记录进行修复,亦或是转向寻求其他可靠的商业贷款机构的支持。 然而,如果经过上述努力仍然没有能够完成审批手续,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决定解除购销合同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贷款申请迟迟未能得到批准,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款项以及定金的请求,同时还应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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