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还了三个月,是否还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房屋贷款3个月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退款处理的。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向银行提出借款请求,并经过银行审核批准后,款项将会直接打入开发商的账户内。 至此以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贷合约,而和开发商则无实质性关联。 当然除却因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这一特殊情况,否则几乎所有因用户自身原因引发的问题都无法作为退房的理由。 那么关于银行贷款购房是否可以提前偿还这个问题呢?一般而言,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其债务义务,除非提前履行不会对债权人造成任何损失。 当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然而,当您选择从银行贷款购买房屋时,贷款合同通常都会注明可以提前还款,但同时也需要您为此支付一定的补偿(通常为一个月应还金额的若干百分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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