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公司延期办所有权登记,能否以此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开发者所导致的延迟,购买方如限定日期内仍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明书,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开发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未开工建筑物而言,房屋交付使用当日起算90个自然日视为履行期; 而针对已经完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算90个自然日作为履行期。 倘若买卖合同并未明文规定违约赔偿金,或估算损失数额较为困难,则该费用将按已支付的总购房款项为准,同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规定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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