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能要求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企业在买卖房屋期间违反了相关法规,购房者便可采取合法途径,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回置业款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当出现以下八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购房者均有权利行使法定解除权,进而通过退房解决面临的困境: 1.在购房合同被有关权威机构依法宣告为无效之后,购买方有权选择退房; 2.如果购房合同被判定为依法应予撤销,购买方亦拥有退房的合法权益; 3.如出现存贷不能的情况,购买方同样具有法定代表权,此项权力也允许其退房; 4.购买方若发现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者延迟办理产权证书超过一定的期限,则具备退房的权利; 5.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相差超过±3%的合理范围,购买方有权选择退房; 6.若房屋主要建筑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购买方同样享有退房的法定权利; 7.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得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变更原有规划方案和设计,购买方有权选择退房; 8.当房屋户型与图纸设计不符合时,购买方同样持有退房的法定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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