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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如何起诉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法规规定为购买其房产的业主颁发房产证书时,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承诺的办理期限已经过去而却仍未完成房产证发放工作,那么,业主们此时便可选择将开发商推上法庭,作为被告展开违约争议诉讼程序,进而要求其履行违约赔偿义务。
具体而言,如果双方订立的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及违约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标准,那么开发商将会根据合同约定向业主们支付违约金。
然而,若合同中并未载明违约责任以及具体的损失数额难以精确估算的话,此时可参照我国相关金融监管法规对于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出相应的违约赔偿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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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