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签署后,卖家违约,买家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若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履行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其履行合同义务时未能达到双方协议中规定的程度,则该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实施相应补救措施及支付违约金以补偿对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在此情况下,作为卖家的违约方,买方有权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其继续履行先前签订的某项合同条款,或者判决向其支付由于违约行为所致的经济上的损害赔偿金额,甚至有权索回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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