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拒绝办理交房手续应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卖方拒绝按照既定条款履行交房手续时,作为购买方的您可采取以下法律保护措施:第一,您有权利请求与卖方终止购房交易合同,若在此之前已支付定金,您有权要求卖方按两倍金额进行返还;
同时还可要求卖方对您因此次事件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弥补赔偿。 第二,您同样拥有选择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即迅速完成房产的实际交付。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当卖方拒绝对您办理交房手续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有资格向对方提出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外的其他违约责任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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