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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交了定金但贷款未批,定金能否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银行贷款审批无法落实导致购房计划无法实现之际,交易双方均有权提出解约申请,至于已缴纳的订金是否需要退回,必须依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判断。
若由于支付订金这一方的行为或条件所致无法获得贷款批准,那么该笔订金是无需退还的;
然而若是因为收款方的行为或限制所引发的贷款问题,订金必须双倍返还给借款人。
因为一些非可当事由而使我们无法顺利签订住宅购销担保借贷合约并进而推动住宅销售协议无法顺利执行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理论上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这份协议,此时卖方有责任把所有的订金全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
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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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8:4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