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福利房被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将单位提供的福利房屋售出并能否予以赎回这一问题,需要与买方进行深入且细致的沟通和协商方可得出最终结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所提供的福利房屋是允许进行自由交易的。 当单位通过集资合作方式建设住宅楼,并且在满足了其内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置需求之后,若仍然存在部分房源余量的话,那么这部分房源将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面向那些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进行销售; 或者,也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格购入这些房源,然后将其作为廉租房使用。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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