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贷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恳请各位务必慎重对待,如期出席各位的会议。
以下是具体说明理由之所在: 1.当购房合同时的购买方为夫妇二者时,签名事宜则须由双方共同完成。 此外,在未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程中,将会颁发给两位共有人各一份证书,此即所谓之共同共有房产。 2.若购买方仅为夫妇中的任一方,购买方只需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偶进行签名确认。 3.针对申请贷款购置房屋的情况而言,无论购买方为夫妇中的一方抑或双方,均需在贷款合同上亲笔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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