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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认购金怎么退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的全过程中,已经支付的订金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退还性,但是,当购买者希望收回所交付的订金时,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首先,倘若由于购买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认购合同的签署,那么购买者将失去要求返还其所支付订金的权利。
其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在追求更高商业利润的过程中与其他各方达成认购协议、在尚未取得正式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签订认购协议以及在支付定金之前未能向购买者充分揭示房产存在查封或抵押状况等行为,均应被视为违背承诺,并须向购买者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除此之外,由于非由开发商及购买者双方责任引起的问题,例如双方无法就认购合同的关键条款达成共识,甚至遭遇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等,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导致认购协议无法顺利签订,在此种情形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原原本本地归还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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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3: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