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购书定金超过三年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购房定金返还款项之期限是否有所明确规定呢?答案是肯定的。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如在购买房产时已支付定金,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合同所载明的条款来返还定金;若合同中并无此类约定,那么当买方因自身原因违约时,其有权在三年之内向卖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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