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公积金账户管理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异地实施住房贷款交易,前提是需满足持续且充足地缴纳至少六个月的公积金这一条件。
想要进行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严格遵循本地的购房政策法规、同时具备异地房产作为抵押品或者担保人为后方能经过当地银行的层层审核,最终得以顺利批准并提款调用资金以完成购房交易。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