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签空白合同是否可以起诉无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针对房贷合同中存在的空白条款问题,您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该等条款不具备构成合同的效力。
为了提高效率及节约成本,房贷合同中所涉及的条款通常是由银行事先制定并经印刷而成,形成了标准化的合同文本。 然而,在这类格式化的合同中,往往会预留部分内容供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进行填写。 虽说银行可能已经就空白处的相关事项与其购房客户达成了共识,但是当要求客户签署合同时,却出现了空白处尚未填写或填写不全的情况。 这种在签订合同时未能完全填写的现象,我们通常将之称为房贷“空白合同”。 2、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到那些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此外,还需要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等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换句话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未能尽到提醒购房者注意这些合同中不平等的格式条款的义务,那么这些条款对于消费者来说便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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