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可以交易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回迁房可以进行合法的买卖行为。
通常来说,回迁房被划分为具有产权以及不具备产权两大类。 其中,具有产权的回迁房则进一步细化为大产权以及小产权,亦或者称之为全额产权以及部分产权。 针对已经取得全额产权并且已经完成产权证书办理的回迁房,在进行买卖操作时,购买方只需对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所有人身份证件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即可进行交易。 而部分产权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性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所导致的。 若购买方确实有实际需求,可以在签订的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由购买方负责补缴土地出让金。 此外,在与出售方签署合同时,可以设定附带期限的条款,将产权过户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以及全额付款的必备条件;或者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项办理提存公证,直至该房屋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由公证机构向出售方支付相应款项。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 在进行回迁房买卖时,买方除了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之外,还需留意该房产是否存在共有权人,以及共有权人是否对此表示同意等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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