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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几年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1.若属单位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需每月足额续交六个完整周期后,方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购房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若该人士为自主资金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体户,则需保持每月小心翼翼地把公积金全额缴纳满一年以后,才有资格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购房时所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那些辛勤工作且持之以恒地不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达六个个整周期(包括六个周期在内)的职工来说,他们便可向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曾经在其他地区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但现在所处地方的住房公积金交存期限未满六个月的职员而言,其在原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地区所取得的缴存证明便可与现所在地的缴费证明进行综合计算,从而确定相应的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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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