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约是赔偿损失的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本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行为,若缺乏明确规定或规章制度,则约定的赔偿金事宜需由合同双方依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自行达成共识,然而请注意,赔偿数额往往不宜覆盖实际损失的30%以上,因为在此之上的部分可能视为过高的违约金,若守约方对此持有异议并提出相应申请调整,此时,我国司法机关将立足于实际损失状况,考虑到合同的履行过程、交易双方的过失责任及预期利润等多重因素,秉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展开严肃审慎的评估,最终交由人民法院决策是否对该违约金进行合适的削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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