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集体拒收房犯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均可依法拒绝接受相关房屋或物业:
第一,所购房屋尚未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正式竣工验收,并被认定为合格标准; 第二,房屋在交付使用之时,未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针对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以及天然气等核心基础生活设施无法达到基本使用或运行指标; 第三,房地产开发商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商品房原有户型、朝向、结构等重要属性,且未能及时通知到购买方; 第四,由于房屋自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购买者的日常居住体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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