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还贷一年能否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具体情形来看,假如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问题,例如交付房产超出预期期限较长或是品质低劣等情节严重者,只要符合相关法规以及购房协议中的约定解除条款之要求,即可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商品房购买协议。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与其购房交易相分离的,因此在解除购房协议后并不必然会导致贷款合同随之解除。 即使已经支付了长达一年的分期款项,此时提出退房可能面临不小的挑战,并非仅凭购房者个人意志可以实现。 对于这种情况,以下几点必须予以关注和充分考虑: 首先,若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导致已延迟交房甚至无法按时履行约定,那么此类情况确实已经构成解约理由,消费者可据此向企业提出退房申请; 其次,假设房屋已经入住且持有时限较长的话,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折旧费用应由实际购买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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