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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修没有交工业主不给钱可以停下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屋装修工程延期交付时,应对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终止合同:
依据我国现行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若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或买方未能如约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有效期满三个月内双方仍然无法履行先前承诺,其中一方依法有权提请法院解除合同,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另外,若法律并无规定或当事人未曾协商约定,在经由对方当事人发出催告后,解除权的行使设有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做出催告动作,那么解约权应该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否则逾期的解约权将不复存在。其次,需对违约赔偿事宜做出妥善安排: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作出具体规定,我们可以根据以下选定的标准进行认定:
对于逾期付款的情况,我们可以将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水准相比较。而针对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问题,则需要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各主管部门公布或者具有资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区域某类房屋的租金水平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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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