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了搬迁户的房子如何办房产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置拆迁房产之后,务必携带好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必备资料前往地方房管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在具体执行过户步骤之前,尚需依法承担契税及印花税等标准税费。一方面,买卖双方在完成房产交易的一个月之内,需携带房屋买卖相关条款与各种证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注册事项;另一方面,当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正式通报后,应立即准备并携带好身份证件、户口簿、印章等关键性法律文件,此外还应该依照规定支付手续费、契税及印花税等所需款项,然后便可依法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在交易过程中,为了确保房产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原则上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有一方无法亲自完成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登记之事,亦允许由本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最后,成功办妥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有由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转让契据(俗称“房产卖契”),并于自转让契据颁发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在当地市或县级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正式登记申请。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严格审批并验证合格以后,买方即可领取属于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书,从而对这处房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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